修高速征地占用农田 荆州一村庄重新“分田”引争端工业脚轮
发布时间:2023-02-14 19:52:15 来源:德安五金网
农村新报讯记者刘自贤
因国家高速公路建设要占用部分农田,村里竟将全组农民承包地打乱重新分配。江陵县白马寺镇陶咀村5组部分村民近日向本报投诉。6日,记者前往江陵实地调查。
部分村民不满重新“分田”
去年6月,潜石、江北两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启动,在江陵县白马寺镇境内延续28公里,征地2280亩,临时征地600多亩。陶咀村村民反映,该镇在征地之前插入“土地调整”序曲,“平均分田分钱”,剥夺部分村民既定的合法权益,挑起村民之间矛盾。
记者随村民陶新忠来到他的油菜地,成熟的油菜还没有收割,但地旁已经打下了锚具征地木桩。他说这块地5.7亩,高速公路占去了一半面积,另一半村里调给了别人。虽然村里另给他分了土地,面积没有减少,但他还是心不甘,情不愿。一是分田抓阄他没有去,是镇村干部请人代抓的;二是他得不到本应归他的征地补偿费。
相比陶新忠,陶家伟境况更糟。村里将他家的地置换到边边角角上去,还把面积减去了5亩多,是这次土地调整中减地最多的。他指着独生子女证上《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说,独生子女一人可以享受二人份额,但这次村里“分田”实施方案则按人头分,不论是否独生子女都一样,分得不合法。
村民陶家胜一家5口人,这次新分的土地相比以前也减少了4亩多。他拿出县政府和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05年颁发给他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,申辨说,他的土地承包期限还有14年,没有到期就不应该动。
村民李玉枝认为,这样“分田”是挑起事端。“隔壁几家邻居本来是蛮好的人,现在都变成仇人了。”她没有参加“分田”的会议,因为镇村干部要求少数服从多数,她们作为“少数人”说话不管用。
“分田”依据何在?
部分村民的反对无济于事,当地干部对重新“分田”态度坚决又无奈,无奈在于全组42户中压地的只占少数,多数农户没压地就得不到征地款,他们也找村里镇上闹。
在小组的村民会议上,该组42户村民只设了28个阄,还请人代村民抓阄。
“究竟是土政策大,还是国家政策大?”陶新初愤愤地质问。
记者来到白马寺镇,就这次土地调整询问政策、法蓝牙天线律依据。镇委书记梁世兴回答说:“分田”没有明确、严格的政策、法律规定,他们根据乡规民约、大多数村民意愿,尽可能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。镇里干部不与民争地,没有外人侵蚀村民利益。
镇委组织委员卢显军说,“分田”的依据是2012年出台的《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》相关内容。
对此,记者咨询了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英、王洪斌,他们说当地干部完全曲解了“条例”中的土地调整概念。“条例”中的土地调整是指承包地被建设公共设施、兴办公益事业所占用,或是被国家征收等情形下,调济出其它集体土地给失地的农民。土地调整有前提条件,是农民因种种原因失去了承包地。像陶咀村5组如此调地,实际上是重新分配,重新确权,另起炉灶,将过去已确定的土地承包权推倒重来。
记者来到江陵县农业经济管理局进一步寻求答案。局长王晓红、分家电喇叭管副局长戴清堂认为陶咀村对5组土地重新分配、平均分配的作法是错误的。应该是高速公路建设占用了谁的田,就给谁补偿。补偿分两块,一块给享有土地所有权的发包方村小组,一块给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。
村民无所适从
县经管局介绍,该县目前存在两个问题。一是一些地方过去没有认真开展二轮延包工作,只是走过场,延续一轮承包的作法,造成了农民人均耕地极不平均现象,人均耕地过高、过低的各占了30%,矛盾集中突出;二是村组按村规民约,不按国家政策执行的情况非常多,比如有的村对承包地确定五年一变,有的确定十年一变,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了就执行,也没有上报镇、县两级政府。
对于陶咀村的情况,局里进行了调查,指出了当地干部的错误作法,要求他们进行整改。
眼下又到了农忙时节。陶咀村投诉村民犯愁起来,是继续种原有的承包地,还是种现在分给他们的地?种后者就意味着他们自己认可了村里的作法,种前者又分给了别人,他们左右为难,无所适从,迫切希望当地政府能给他们明确的答复。
(本文来源:农村新报编辑弹簧管:刘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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